各县、区园林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提升绿地管理水平,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依照《六安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六安市第二届“映山红”杯园林绿地养护项目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市、县、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养护项目。
2、养护管理期限必须满半年以上,合同期不少于1年。
3、单项养护管理合同年养护经费必须满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面积不小于10万/㎡。
4、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合同期内被市(县、区)园林主管部门记有不良记录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
(4)六安中心城区近半年内考核评分每万㎡扣分排名为倒数后3名的,不得参评。
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从2017年7月21日开始到9月1日截止。
三、申报程序
1、绿地养护申报项目由属地园林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择优申报。
2、申报须认真填写《六安市第二届“映山红”杯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申报表》,经项目管理所在地园林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盖章后上报。
3、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六安市第二届“映山红”杯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装在册内,另二份在册外);
(2)养护项目基本情况综述、先进管理经验介绍、图片资料、养护合同、中标通知书。
(3)申报项目养护管理合同、中标通知书。
四、评审程序
1、资料初审
(1)属地园林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
(2)考评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上报考评领导组。
2、考核评分
(1)日常考核(40分):日常考核项目由属地园林主管部门组织日常考核,根据日常养护管理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现场考评(60分):
①现场考评工作由考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不少于5人。采取现场打分制;
②考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
③考评小组根据以上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3、综合评审
(1)考核办公室将考核评分情况进行加权统计,拟出初步排名;
(2)召开考评领导组会议,听取考评办公室汇报,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4、结果公示
经确定的拟获奖项目名单在城管局、园林绿化网上公示七天。
对于已获奖项目公示无异议的,由六安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发文公布。
五、表彰奖励
获得六安市第二届“映山红”杯的养护管理项目通报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同时对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成立六安市“映山红”杯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评领导组。
领导组成员由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园林学会、相关县区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考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中心城区及各县、区园林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组织考核评审等具体工作,并向考评领导组进行汇报。办公室设在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七、评审纪律
1、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接受吃请、不得赠送礼品礼金等“八项规定”的行为,违者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2、考评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吃请,不得收受礼金,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评审人员不得将自己的意图强加于其他人员,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4、接受监督。
附:《六安市第二届“映山红”杯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申报表》
2017年7月20日
六安市第二届“映山红”杯绿化养护管理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绿地名称
|
|
面积(㎡)
|
|
绿地类型
|
|
建设时间
|
|
年合同金额
(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
绿地范围及养护管理主要内容
|
|
养护管理单位
自评
(签章)
|
|
业主单位
推荐意见
(签章)
|
|
园林绿化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