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型
承诺件
二、办事程序
提交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发同意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
三、申报材料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总平面图;
3、建设项目配套专业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二)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批准:
1、申请表;
2、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施工图及相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恢复方案(设计图、文字说明、费用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5、恢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申请书;
2、规划总平面图;
3、规划许可同意的相关材料。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政策法规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十九、二十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第10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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