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市医保中心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加强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医保”的主线,按照规范化、人性化、制度化的要求,稳步推进三项保险工作开展。
一、紧抓参保扩面,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一方面继续加大对部分尚未参保单位督促力度,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全市参保人数30.32万人,完成全年的101%,城镇劳动者个人参保1.1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1%。其中市直参保7.82万人,较上年新增0.2万人,城镇劳动者个人参保为0.6万人,覆盖面达97%;另一方面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参保工作,当年全市参保缴费人数64.3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4万人,完成省政府下达58万人目标任务的111%。
二、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一是强化服务取得实效。在新一轮参保登记尚未开展之际,各县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就医服务的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兑付医疗保险待遇,对享受低保的“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通过相关优惠政策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二是深入宣传增强居民参保意识。年初制定了《居民医保宣传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各县区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宣传,用身边的人或事对城镇居民进行宣传引导。此外中心还联合电视台拍摄了《八月桂花遍地开—医保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专题宣传片,收到明显效果。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到,我市居民医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参保手续简单、快捷,参保人员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积极做好调研工作。前往四川成都等地,实地调研居民医保城乡统筹等有关情况,并撰写了《居民医保“三统筹”的实践与思考》,以市委办和市委政研室的“参阅件”形式报省委等有关部门,受到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在做好参保缴费的同时,积极做好各项待遇支付工作。全年共有4.85万人次享受待遇,基金支出约9380.5万元。在“确保人人享有健康”,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关注难点,积极做好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按照《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各县区进行分类指导,协调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中对寿县、舒城等地出现的不稳定及时予以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5月份,国家财政部驻皖专员办对我市上报的依法关破国有企业人员和性质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努力搜集各种资料证明,并对我市在改制过程中的一些实际情况进行说明,使得我市上报的人数基本得以确认(供销系统人员除外),符合政策的相关人员待遇得到落实,取得的效果远远高于预期。
四、规范管理,不断加大医疗监管力度。在“逐步完善管理、加强费用稽核”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解决办法,采取费用审核退报制、现场督查扣分制、实时监控制、考核计分制、预留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制等方法,不断加大医疗监管和跟踪问效力度,严格审核“两定”医疗费用。此外,在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管理上,还采取了“奖惩结合”、“费用包干”与“离休干部外配处方管理规定”、“离休干部日统计报表制度”等规范管理制度相结合办法,减少了医疗浪费和医疗服务机构开大处方、人情方,多收费、乱收费等违规现象,有力地维护了参保群众的利益。与此同时,中心还认真做好对新增“两定”机构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以及“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认真做好新版药品目录的对照和维护;遵循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做好慢性病评审工作。
六、创新服务,快捷便利方便群众。一是开设“医保快捷绿色通道”。针对一些居住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及年老体弱行动不方便的特殊人群开设“快捷绿色通道”,对那些来中心报销医疗费用的特殊人群即时给予审结并兑付医疗费用。二是“家庭病床”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完善和规范了医保家庭病床申报程序和结算流程。三是继续实施异地便民计划。自2008年起,中心多次组织人员赴参保人员相对集中的南京、上海等地,及时为他们办理医药费报销,共为400人报销费用近90余万元。四是进一步做好驻院代表制度实施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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